第一條為貫徹《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》(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4號修正)和《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建房〔2013〕151號)有關精神,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,提升從業機構房地產估價報告質量,組建全省房地產估價技術專家委員會參與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,為行業提供技術咨詢服務。
第二條為充分發揮房地產估價技術專家委員會的作用,加強全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的基礎工作,指導省內房地產估價機構提高技術水平,開展房地產估價技術與方法的研究與實驗,推動房地產估價行業健康發展,根據實際工作需要,制定本規程。
第三條遼寧省房地產估價技術專家委員會(以下簡稱專家委員會)在省住建廳的指導下,對全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,是專家型的非常設機構。
第四條專家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:
(一)參與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準中的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工作;
(二)參與日常的房地產估價報告質量檢查中估價報告評審工作;
(三)參與對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中不合格估價師的培訓、面試和綜合評價等工作;
(四)開展房地產估價技術與方法的研究與實驗,提供房地產估價技術的指導、咨詢、支持和服務;
(五)參與全省房地產估價報告評比活動,制訂評比方案,擔任技術指導和評審專家,負責整理優秀報告匯編等;
(六)積極參與房地產估價領域的理論研究和交流、宣傳等活動;
(七)承擔省住建廳和省房地產協會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第五條專家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,委員若干名。
第六條專家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,審議年度工作報告及有關問題。工作報告應包含本年工作總結和下年工作計劃等內容,工作計劃經專家委員會表決同意后實施。
第七條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省房地產協會市場專業委員會負責。
第八條專家委員會委員由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、房地產行業協會推薦,省廳研究確定。
第九條專家委員會委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:
(一)大專以上文化程度,注冊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5年以上的專職房地產估價師;
(二)長期從事一線房地產評估工作,擔任過二級資質及其以上房地產估價機構技術負責人,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,在行業內具有較高威望和知名度;
(三)熟悉房地產估價有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,能夠熱心并且積極參與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工作;
?。ㄋ模┚哂辛己玫穆殬I道德,一定的文字表達及工作協調能力;
?。ㄎ澹┥眢w健康,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。
第十條專家委員會委員按以下程序聘任:
?。ㄒ唬┍救颂岢錾暾?,填寫《遼寧省房地產估價技術專家委員會專家推薦表》,并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材料,經所在單位同意,報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。
?。ǘ┊數胤康禺a主管部門初審后,報省廳終審,對合格者頒發聘書。
第十一條專家委員會委員實行聘任制,聘任期為2年。期滿后根據本人工作情況和鑒定工作的需要,決定是否續聘。
第十二條被聘任的專家委員會委員,要認真履行職責,嚴格遵守職業道德,發揚奉獻精神,盡心盡力協助做好各項工作,維護房地產估價報告評審工作的科學性、公正性和權威性。對在聘任期內違反本規程或相關規定的個人,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其專家資格。
第十三條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